湖北省旅游学校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
为了对学生入校后各学期政治表现、学生成绩、出勤、劳动等各方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全方位、全过程的管理和考评,提高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约束能力,并为学生毕业推荐及奖学金使用方面提供客观依据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的全面发展,特制定本办法:
(一)思想政治方面(20分)
1、坚持四项原则,积极参加政治学习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。
2、热爱旅游事业,勤奋好学,严谨求学,锐意进取。
3、遵守校规校纪,社会公德,仪容仪表庄重,保持公共卫生。
4、承担社会义务,尊敬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。
扣分标准:
1、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0分,记过一次扣8分,警告一次扣6分,大会点名批评一次扣3分。
2、违反社会公德、闹事、扰乱社会秩序,扰乱课堂纪律、扰乱考场纪律、打架、酗酒、谈恋爱、损坏公物、浪费水、电、粮食,视其情节轻重扣1—3分。
3、闹不团结造成影响者,不讲礼貌、不尊敬领导、老师,不听教师批评教育,视其情节轻重扣l—3分。
4、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。
以上条款中情节严重者,按有关规定另行严肃处理,除以上条款外,其它方面的违反校规者酌情扣分。
(二)学习方面(60分)
按必修课期末各以科平均成绩60%折算学习成绩评分。考查科目每科成绩优、 良、及格、不及格,分别按95分、85分、65分、40分折算。学期末考试成绩(总评)一科不及格扣学习成绩总分i分,经补考后不及格一科再扣3分,考试作弊一次扣20分。
(三)出勤(10分)
学期累计:旷课一切扣1分,迟到、早退一节次扣0.2分(含晚自习),病假一节扣0.2分,事假一节扣0.5分:早操缺勤一次扣1分,迟到扣0.5分,正课、晚自习、早操三项出勤,每一项累计扣3分以上(含3分)学校据情予以点名批评或纪律处分。
(四)劳动卫生(10分)
1、无故不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和校内劳动、缺勤一次扣2分。
2、因私事请假不能参加劳动的缺一次扣0.5分,缺一天扣1分。
3、宿舍卫生不合标准每人每次扣0.2分,严重不合格扣0.5分。
4、对班内日常劳动(值日、大扫除、卫生责任区等)由班主任老师作好考勤,并根据劳动态度、出勤次数和工作质量记分。
(五)奖励分
l、学生会、团委干部奖励3分,班委会、团支部及承担某项社会工作的同学工作认真负责者,奖励2分(一人任多职者,只取最高职分)。
2、校三好学生奖励2分,优秀学生干部奖励3分。
3、每学期全勤生奖励2分。
4、好人好事,或受校级大会表扬的个人,可酌情奖励1—2分。
5、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市级以上会考、竞赛,文体比赛前三名,分别奖励3、2、1分。学校组织的文艺和体育活动中获得第一名奖励1分,第二名奖0.5分。
6、期末考试每单科成绩优秀奖励0.2分,班内全科总评成绩第一名奖励0.5分。
7、获得卫生检查优秀的宿舍,每次每人扣0.1分。
8、除以上条款外,其它方面事迹特别突出者,可由学生科加分或表彰。
(六)检查与考核
1、本办法由各班班主任教师具体负责实施。各班班长任校综合考评—组成员班的日常考评和记录。
2、学生的奖惩加减分,均由班主任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学生意见后,严格标准,统一掌握评定。
3、坚持每周一次班会,由班主任老师总结班级工作,表扬好人好事,批评不好现象,公布学生加减分情况。每月底将学生考核情况报学生科。
4、出勤得零分者,总分低于60分者,三项中符合其中一项均不可得奖学金。每学期按考核内容与要求对每个学生测评一次,测评成绩计入学生档案。
5、各班主任老师,每学期开学一周内,将学生考核评分汇总排出名次,一式三份,上交学生科一份,张榜公布一份,班主任保留一份。毕业前由学生科将每学期成绩汇总累计并收集有关部门意见后,排出名次,作为学生分配的主要依据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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